本期今日说法,我们特邀上海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资深律师冯洁女士为大家解读关于开口合同、闭口合同,法院的处理态度,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通过普法宣传以保障广大业主的装修权益!

original content

一、先和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开口合同,什么是闭口合同。

1.开口合同就是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最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或者类似的约定。

2.闭口合同就是一口价,合同约定工程款为一个固定金额,也有的合同直接明确合同是闭口合同。

二、法院的处理态度

当业主因为某些原因拒绝支付工程款时,施工方一纸诉状将业主告上法庭,

如果合同是开口合同,施工方需要就完工的工程量举证,这时施工方提供合同、预算清单、增项签证单、工程量确认单就可以完成举证。

那如果合同是闭口合同,施工方提供合同和工程验收单就足以向业主主张工程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