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上海装潢网的邱老师,今天这个视频我要跟大家聊一聊我们很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一个纠纷,就是签订合同前后的一个差异。

我们近期类似这样的投诉特别多,昨天受理的一个投诉,投诉编号是323023870,我们这位业主也是此类情况。吴先生投诉的是两件事由。

第一件事由就是签订合同之前和签订合同之后企业服务态度,企业的服务态度差异特别的大。

第二呢就是企业预算造价单当中有一些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款,我们业主不能接受。就比如说“你必须要用我什么品牌的东西”“不能更换”“你没有权利更换”等等类似这样的。

其实我们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把很相关的一些细节要了解清楚才能签署。像我们这个吴先生就是盲目的签订了一个电子合同。我在很多的视频里面一再跟业主讲,电子合同签的时候我们要谨慎,因为纸质的打出来,我们要仔细的看清楚了再去签,这是第一。

第二,我们吴先生家的设计方案还没有确定,也就是说你家的设计方案没确定,你金额是怎么出来的?至少你的图纸是不变了,根据图纸出个预算造价单,那么再来签订合同。这3个步骤是不能乱的。

所以我们业主整个流程也出现了问题,消费观也出现了问题,也不要一味的听别人说“别的地方更便宜”。在这边提醒我们即将要装修的消费者,装修是不可逆的;第二个呢就是价格没什么可比性,100万也可以装修一套房,10万也可以装修,要看你怎么装。

为什么说装修是不可逆的呢,如果说你的设计方案还没有出来,你就开始拆墙了,你就开始边装边想了,那肯定是不可取的。你后期的变更项和增项会非常的多,你们(业主和装修公司)矛盾会越来越深。

我们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业主说的企业的一个态度问题。我在这边呢也想提醒一下我们企业,签单只是开始,服务才是关键!企业怎么来维护企业的一个良好的口碑?怎么来做回头客?当然都是要靠口碑来做的。企业要把重心放在服务和施工质量上面,而不是一味的放在获客上面。

感谢大家对上海装潢的信赖,关注邱老师,装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