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2023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沪建质安〔2023〕28号)的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对市安质监总站、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2022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消防审验”)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专项检查表》所涉及的专项检查内容。


三、检查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项目抽查、交流反馈等形式。

(一)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对照《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表中填写“自查情况”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3月20日前将《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自查表》的电子扫描版本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质量安全监管处(消防审查验收处)(电子邮箱:565547909@qq.com)。

(二)实地检查

1.听取汇报。汇报内容包括2021年度专项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度消防审验工作自查情况、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根据《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专项检查表》查阅机构编制、建章立制、日常工作等文件资料(各单位应根据《专项检查表》的要求逐项准备相关文件资料,供检查组现场查阅)。

3.项目抽查。

(1)现场抽查“上海市行政协助管理系统”中2个消防设计行政协助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助征询以及协助征询内容是否明确、要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2)现场抽查“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1个技术咨询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咨询回复、回复的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现场抽查“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1个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检查内容包括:

①内部审批流程执行情况;

②消防验收的办理时限、验收流程、现场评定、文书制作等情况;

③消防验收档案存档情况。

4.交流反馈。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消防审验工作开展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做好2022年度工作总结,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要借力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查找问题不足,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本单位消防审验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检查期间,检查组要根据专项检查内容、方式和要求,摸清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回应。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三)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发工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