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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交房中有什么陷阱
发布时间:2011-09-01 作者:daiyi 浏览:199

概要: 一般来说,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确定。

交房陷阱 逾期交房 合同 不可抗力 为所欲为 自然灾害

      一般来说,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但是,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会以“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房为缘由,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对“不可抗力”的内容不了解,也很难对其进行认定,往往只能任由开发商“为所欲为”

      我国《明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有明文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看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需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这三个条件。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通常指自然灾害、战争、暴乱、**规划等。如果开发商以银行不发放贷款为借口来推迟交房并将其宣称为不可抗力,是错误的,业主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