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上海装潢网的邱老师,今天有很多的业主向我咨询这个问题,就是业主家的房屋装修接近尾声的时候,全款都付完了,装修公司不来施工了怎么办?经过多次催促依然不来施工。我们有的业主家甚至已经停工了,半年、四五个月的都有的。那么像这种情况,我们业主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第一个,我们业主要快递一个告知函(解除合同的函)通知对方。我为什么要跟你解除合同,一定要把原因写清楚。然后邮寄给对方,通知对方到几月几号到现场来,做个工程量和质量、计量的一个结算。

书面通知以后,第二步我们业主要请个第三方的监理老师,监理老师是做什么工作的呢?就是帮你将目前已经发生的工作量,包括施工的质量和计量做一个三方结算。

有些业主可能会问了,就是如果说装修公司不配合,他不到现场怎么办?这时候呢,我们业主还可以请当地公证处的老师到现场帮你做现场的公证:目前你们家做成什么样了。

我不知道有些业主有没有听明白,就是我们监理老师是对你家目前的工作量、质量和计量做一个结算,公证处的老师是对目前你家的施工现场做一个证据的一个公正锁定,我们要锁定证据。

我们业主要跟装修公司做好两个准备。第一个是我们把证据准备好以后呢,大家先好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以后可以走司法诉讼,这些都是我们后期司法诉讼的一个举证的依据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我们业主,千万不要盲目的在没有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就找第二家继续来施工,有些业主可能会说因为我很着急我没地方住,这都不是理由,一定要把流程走清楚,这些全部走清楚了,才可以找第二家继续来帮你做扫尾工作。

感谢大家对上海装潢网的信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