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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 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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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GJ 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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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二00-~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00-~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00-~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临边与洞口作业;5,攀登与悬空作业;6·操作平台;7,交叉作业;8.建筑施工安全网。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2,将临边和洞口作业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整理,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3.在攀登与悬空作业章节中,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4,将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章节分开为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两个章节,分别对其提出了要求;5,对移动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式操作平台分别作出了规定;6,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网章节,并对安全网设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1号1号楼,邮编2002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广东裕华兴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甘肃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上海星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谦成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栗 新 何畔 史立平 刘宗仁

    李永奎 秦春芳 赵敖 齐钱进

    陈建兰 马军 高明敏 张嘉洁

    许月根 蒲宇锋 景绍宗 戚耀奇

    龚耀华 袁福安 李玮 马宏良

    沈俊伦 严训 傅虹 茹国和

    杨开生王德国 王振兴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火炎 耿洁明 戴宝荣 葛兴杰

    刘新玉 孙宗辅 廖永 阎 琪

    陈春雷 蔡雷 杜伟国 彭雪燕

    兰阳春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及其管理,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部位的施工。

    1.0.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高处作业working at height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2临边作业edge near operation

    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2.1.3洞口作业opening operation

    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洞口处的高处作业。

    2.1.4 攀登作业 climbing operation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进行的高处作业。

    2.1.5 悬空作业 hanging operation

    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1.6操作平台 operating platform

    由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等组装搭设制作的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载物的平台,包括移动式、落地式、悬挑式等平台。

    2.1.7 移动式操作平台 movable operating platform

    带脚轮或导轨,可移动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1.8落地式操作平台floor type operating platform

    从地面或楼面搭起、不能移动的操作平台,单纯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平台和可进行施工作业与承载物料的接料平台。

    2.1.9悬挑式操作平台cantilevered operating platform

    以悬挑形式搁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结构边沿的操作平台,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和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

    2.1.10交叉作业cross operation

    垂直空间贯通状态下,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上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

    2.1.11 安全防护设施safety protecting facilities

    在施工高处作业中,为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置的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1.12 安全防护棚 safety protecting shed

    高处作业在立体交叉作业时,为防止物体坠落造成坠落半径内人员伤害或材料、设备损坏而搭设的防护棚架。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0.2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3.0.3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记录。应对初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0.4 应根据要求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3.0.5 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0.6 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3.0.7 高处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3.0.8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当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3.0.9 对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0.10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

    6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

    7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

    3.0.11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材料和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

    3.0.12 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0.13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防护栏应为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应为黄或红色标示。


    4 临边与洞口作业

    4.1临边作业

    4.1.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2 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1.3 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对没有设置外脚手架的工程,应设置防护栏杆;对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应与脚手杆紧密连接。

    4.1.4 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在建筑物间设置的停层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5 停层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4.2洞口作业

    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2.2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4.2.3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2.4 洞口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的均布荷载,有特殊要求的盖板应另行设计。

    4.2.5 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3防护栏杆

    4.3.1 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4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3.2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

    2当在混凝土楼面、地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应将预埋件与立杆连接牢固;

    3 当在砌体上固定时,应预先砌入相应规格含有预埋件的混凝土块,预埋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

    4.3.3 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焊接、定型套管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2当采用其他材料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钢管材质强度相当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轴或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4.3.4 防护栏杆的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4.3.5 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材料封闭。

    4.3.6 防护栏杆的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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