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葛从文签合同时候约定没有增项,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无数恶意增项。目前增项款已经一万多,每施工一个项目就产生增项。没有一个项目没有增项。
2.葛从文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约定的,他一个都没做到,他自己表现公司的坑他太单纯。原先约定钛合金门可以自购,现在提出要30%管理费,但是合同中并无此条款。
3.次卧顶柜和窗户纱窗原先和葛从文约定保留,结果全部拆除,造成新的增项。被无端拆除属于葛从文责任。
4.工程施工中,擅自更换施工材料品牌,东方雨虹擅自偷换为牛元。
5.油漆面积合同中为99平方,施工队长报128,衣柜面积合同中28.5,施工队长算39平方。
9.钛合金门报价,330元和430元,现在要七八百一千元。
10.阳台门套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葛从文明确同意自购,后续却不认账。
11.报价单58800,后续葛从文自己表示,大概需要11到12万,明显就是对客户实行各种欺骗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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