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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处理 应鑫不肯退未落实项目的款项 - 上海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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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编号:181523363
    投诉人可以修改、撤销、补充材料 浏览:27 本投诉于2023-03-15更新
    投诉类型 其他 投诉人 庄** 被投诉单位 上海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房型 两房 联系地址 ****** 项目负责人 丁俊
    装修面积 41m² 投诉人手机 1822118**** 被投诉人手机 1893060****
    装修造价 5.58万元 装修形式 半包 处理状态 处理中

    投诉详情

    参与者: 韩登峰(项目经理) 黎长华(施工队长)
    验收当天,朱春华上门查看承诺会退我们未发生的费用,欺骗我们先签订验收确认,有图片有录音为证。
    但一直到三月十五日都没有和我们进行结算,期间多次联系对方。
    朱春华态度非常恶劣,把所有责任推到工长身上,说我们吊顶的增项费用给的是工长不是他们公司,所以不和我们做结算,不肯按照我们算清楚的费用退给我们。
    1.合同规定,该工程不可分包不可转包,那么工长必然是公司的人。我付给工长,就等同于是付给公司
    2.该公司总经理韩登峰曾经在微信群承诺过进行结算,有图片为证。

    从2023年8月开始施工,一直到12月竣工(规定时间是11月初竣工交房),我作为业主经历过大大小小很多由于他们职责不到位导致的事件,经历了装修公司拖欠工资给工人,工人上门讨薪,并不愿施工而导致拖延等等,虽罄竹难书但此处先按下不表。
    当前问题是12月份验收当日,监理朱春华上门查看承诺我们会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提出我们没收到退款可以随时在齐家网冻结尾款,以此哄骗我们先签订验收确认,有图片和录音为证。
    一直到2023年3月15日,即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他们都没有解决问题进行结算。期间我们多次致电联系对方未果,朱春华的说辞是我们吊顶费用是结算给工长而不是企业为由拒绝退款。此处问题有三:
    1合同规定,工程不可分包不可转包,即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工长都必须是装修公司员工。那么我支付给工长的费用,我可认为是支付给了装修公司
    2该公司总经理韩登峰在微信群中承诺过我们会事后结算,有截图为证
    3验收至今未提供保修卡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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