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取20%主辅材费用,限制/侵犯消费者的权益:选择权、购买权,对比权。使用格式合同。在预算表中用小号字体标写了扣款20%的霸王条款、
先付款,再挑选,选不中,就扣钱。进行强买强卖,霸王条款。不买不付就不能进行下一阶段施工。我们不接受不合理的收费,就警告我们视为主动延期,要我们赔款。期间不断偷换概念,各种借口扣20%费用。
2. 预算与实际工程产生费用差别很大。实际施工中,许多处都没有按时完成计划中的工程内容。这里留一点,那里忘记一些。
3. 主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每一项实际费用不能超过预算的20%。装修公司无视此条限制,每一阶段都有超过预算40%-60%的整体增加项。
个别单项最多超过6倍之多。例如:按照设计图纸设计,敲墙费用的预算是1500元,实际产生9700元费用。为了推卸责任,还让我们私下与工人结款。并且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如有增加需提前告知。期间还被我们发现一次插座实际只用了96个,增加项收款中却写了180个。吊顶实际吊了32平,却写了55平等问题。
4. 约定5个月的工期,只完成了总工程的50%,工期严重懈怠。
合同里写明:21年7月26号-21年12月26号,预计工期5个月,房屋面积130平,到12月26号为止,只完成了水电排位,吊顶,一半地面找平,4平厨房及4平厕所的瓷砖铺贴。
5. 工期严重延期后,不接受任何延期赔付的协商,不承担之前的工程延期的责任。不进行其他有效沟通与协商。
微信群中表示“保证1个月能完成剩余全部内容,但是只能做到口头保证 ”不考虑我方在外租房的费用等额外因为延期造成的严重损失,只认定30元/天的延期费。爱赔不赔,要么我方今天付款,后面我只管发材料,不管施工进程,要么就大家拖着。要么你主动节约,再多赔30%解约费。
6. 推卸责任,收钱不做事。管理不善,言语威胁(有录音),付钱见人,付完后不管事,互相推托责任,如没有直接证据,就直接否认。
例如 1:装修第一步中的敲墙工程就遗留多处未完成项目,期间我们催过也核实过许多次,要不就是不回复,要不就说太忙了,没人来做。眼看时间来不及了,就说此处内容不在设计预案内。(预案设计中有的内容,直接说这是之前的,不作数)。8月初的工程内容,直到12月中旬才回来继续做遗留工程,做完后,不及时清理垃圾(清理施工垃圾就要找人找2个星期)直接影响了后续找地坪的工程。(装修公司知道遗留工程会影响后续工程的情况下,直言找不到工人 来不及。)
例如2 :做完第一阶段项目后,进行第二阶段项目。工长施工态度消极,进程非常缓慢,工长说没有拿到之前第一阶段的工资,不好在垫付款项进行下去,告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直言不管你们事。但是装修公司收了我们的款项,不去管理,不去及时调整或者监督现场,只在微信群里把所有责任都推卸给工长,就当做了管理,让我们自己和工长对接。试问 我们的合同是与装修公司签订的,为什么付了管理费、人工费给装修公司,还需要我们去管理?我们给了人工费为何还是没有工人愿意做? 装修公司明知是自己压着款项不给工人,还继续要问我方收取后续款项。甚至直言:你这钱不付,工人拿不到钱,拿不到钱 工人要来你家闹事的。(有录音)
例如3 : 不买主材了,各种不回复(基本上都是追着问了4-5天后才简单回复一句)要买主材了,立马积极回复。设计与现场落地施工有不符的时候,设计师不进行沟通“直言不是我的责任,我又没有收你们钱”。最后工人都找到我们了,都由我们亲自去看。
7. 不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不能正常施工,不予处理,明知工人因为没钱不干活,不能完工,反而视而不见,推卸责任,强迫工人完工,管理死循环,明面上管理了,实际心知无效,即使我方积极与其沟通调整,但是视而不见,不予理会。
总结: 强取主辅材扣款20%(无产生实际费用的情况下),即使在已经做完的内容中,还有许多工程没有完成(包括楼梯口水泥封边,梁与门洞水泥修补等)严重推延施工进程后不进行有效的处理,态度消极。管理不善,推卸责任,预算与工程实际差别很大,只回复有关款项的内容,其他沟通不予回复。无可见服务并威胁我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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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网友) 2022-01-16 2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