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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已撤销,投诉编号:33172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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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可以修改、撤销、补充材料
    浏览:379
    本投诉于2021-10-1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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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投诉解决的结果:

    装修公司未达成一致,撤销对员工个人的投诉,今天百安居一个员工为我处理了退款,谢谢她的负责,但百安居这公司不行,违法违规

    业主对装潢网的评价:

    后续无回复,30个汉字为什么一定要写30个汉字我真的写不了了

    投诉来源:嘉定区崇文路185******, 许**
    解决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4:57:11

    投诉详情

    参与者: 张永强(设计师) 郑凤权(施工队长) 黄同心(客服人员) 吴笃卿(法人)
    合同编号:9103(百安居故意未盖章,但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已开始执行,即视为有效),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日,发生争议日期:2021年10月12日。投诉事项:1.我(甲方)与百安居(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好10月12日交底、13日乙方去物业办理相关手续。2.但12日交底现场,乙方要求加钱,并于13日明确向我提出加钱的要求,且没有按约定去办理手续。3.由于要求加钱已违背合同签订内容,我于14日提出按乙方责任解除合同。4.乙方16日来与我解决合同纠纷,表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求我将甲方合同原件交给乙方,我认为此做法无法律依据,没有同意,协商后乙方同意17日和我办理合同解除事宜,并无需我交出合同原件。5.到了17日乙方没有主动联系我,在我追问下再次改口,要我交出合同原件才解除合同。以上过程描述完全属实,且均有合同、聊天记录、录像等证据。如今乙方拖着不肯退我钱,想阻止我找别家施工。诉求:因乙方要求加钱违约,按乙方责任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赔付我相应违约金

    合同规定的违约赔付标准

    合同金额部分内容,属于合同的一部分,违反金额约定即为违反合同

    百安居承诺交底次日(13日)去物业办手续(实际没去)

    百安居13日要求我加钱我不同意(墙若核实是承重墙我肯定是不要拆的,这点不是矛盾点)

    50%装修款缴纳凭证

    乙方公司信息

    第一次上门量房后要我付的200元收款记录

    200元在乙方核销记录(并无任何项目使用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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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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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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