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开始施工,合同写明8月20日完工,实际到9月30日才勉强完工,中间过程及差错先不算(比如门和地板无法结合,导致2个供应商都需要重新返工)这行为已经严重拖延工期了,在8月20日前工程负责人冯程一,一直是信誓旦旦的说讲好什么时候交房给你就是什么时候,谁知道延期2个月才勉强完成。装修期间我们在外租房,每月房租5000元,一共借了4个多月。
因装修时已经发生很多问题,细节之处不 一一例举,待我们11月正式入住后,当初合同里我们的花洒是由装修公司提供的,并且写明了是科勒品牌,当时并承诺具体款式型号会提前和我沟通给我选择,但实际并没有,是工程负责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把花洒往我家里一放,还和你介绍这是恒温龙头是有多么的好,给我们的都是好东西。但入住后洗澡时发现,恒温的热水龙头是坏的,根本出不了热水,11月初的天气我们只能用冷水洗澡,我联系科勒报修,由于我没有小票收据之类的,当时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也没有产品说明书,品牌型号等,官方客服让我提供花洒照片,随后告知我这个不是科勒的产品,他们没有办法维修。我只能重新买了一套新的,重新安装,才得以在冬天能洗上热水澡。
10月至今,该负责人冯程一多次微信联系骚扰我,要我付清所谓的尾款,他丝毫不提自己的延期违约,以及售后保障,还有假货的出现,假一罚十。他一直在恐吓我你看着办。后期我打去名片上的公司固定电话,没人接听,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家空壳公司,今天上午,冯程一又来骚扰我,要求我付款给他,我认为我没有欠他钱,反而是他欠我们钱,特求助装修协会,进行调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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