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10.30与上海龙香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装修位于嘉定新城的一套38平米Loft公寓,包工包料一口价8.5万元(合同明确约定为闭口价无任何增加减少,但装修到后面又因各种理由增加了1.6万元),合同约定自11.2开工至1.12完工。现将装修工程情况简述如下:
工程一开始就各种情况拖延,施工队长换了二个,12.12才完成钢结构,到1.16只完成了水电隐蔽工程。在一期装修期间,施工队长就以各种理由要我补材料差价,因为该装修公司采用外包工模式,设计师如果材料算少了,增加的材料要施工队长花钱买。我一开始是不愿意的,跟装修公司反映也没结果,装修期间我又发现了施工队长偷换材料的情况,向监理反映,监理答应会向公司反映。一期工程验收结束后我按合同约定将第二笔工程款打给装修公司,但此时施工队长借口手下工人工资发不出,他拿不到工程款,要我必须付清材料和人工差价后再施工,而监理也帮着他要我付钱,后来又要我签字确认,我当然不愿意签,因此装修工程自春节过后迟迟不开工,到最后工程部经理出面跟我谈了尽管合同约定了一口价,但如果我不补钱的话装修是无法完工的,迫于压力我于3月19日和工程部经理谈判,最终他他要我再补1.3万元,他保证装修于5月1日前完工,并签字画押。想不到如今已经到了7月中旬,装修仍未结束,我实在忍无可忍,向贵协会投诉,请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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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监理) 2017-07-17 11:03:52
方** (投诉人) 2017-07-17 12:07:32
方** (投诉人) 2017-07-17 13:00:09